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,可在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(含户证办理中心、办证中心等)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
满足补换条件的浙江省内人员,无需自己携带材料,系统已关联电子证照,到时候直接调取即可,所以直接前往派出所就能办理。
备注:如果之前的数据不全,则需要带上身份证或者户口本。
(一)申请人提出申请、提交材料;
(二)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审核后,报县级公安机关签发,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制证。
(三)制证完成后,窗口领取或快递到付。
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均可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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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受理;
承诺办结时限:10(工作日)
法定期限:90(天)
承诺期限:省内户籍快递证件10工作日内投递;非快递证件3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;交通不便的地区,可以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。
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:免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