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结婚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?-ag凯发真人娱乐

导语 根据国务院批复及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的通知》(民办发〔2023〕6号),浙江省制定了《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
  宁波结婚跨省通办需要哪些材料?

  “跨省通办”材料

  双方非浙江省户籍且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,符合结婚、离婚登记条件,可以选择在浙江省内居住证发放地申请办理结婚、离婚登记的,除按照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,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《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》。

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,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、恢复使用功能。

  例如,小张和小王虽然户籍地都不在浙江省,但小张持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,就符合在浙江省跨省通办的申请条件,两人可以凭小张的有效居住证和两人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,在小张有效居住证发放地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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